海赤蜻蜓

读书笔记和半认真半不认真的东西堆在这里。
非三次元的产出都放到子博里了。

读书笔记:Chaos

试着这样写一次。


『书名?』

Chaos: Making A New Science

作者:James Gleick

电子版Amazon价格:11刀

刚发现中文版也在中国区上架了……精装¥29,但是把作者和译者搞反了2333

封面:


『为什么看?』

其实越看到后来我也疑惑了TAT。不过起因是斯坦福的公开课《从生物学看人类行为》教授推荐了这本书。说读这本书的学生一半觉得这本书无聊透顶,一半觉得这本书改变了他们的一生。于是我就找了找,Kindle上找到电子版,就买下来了。那时初中。今年四月找出来,觉得该改变一下人生了,就看起来了。


『看了多久?』

三个月。其实大概六月底的时候干了一阵子别的去,回来就忘了前面的,从头看起,又看了半个月才看完。

(Still,三百页的书我看了三个月啊!不过另一方面,因为障碍多,就看得慢,就思考多,或许因祸得福呢。)


『好看吗?』

说实话我一直在“这太精辟了我要死了”和“我已经盯着这一页半小时了我是不是该装作我读过然后翻页”之间徘徊……

的确不知道混沌是哪门科学,似乎应该算一个综合的边缘学科吧,总之讲了很多数学物理的东西,对我来说都需要咖啡因这种强心剂就着一起灌下去。


『会推荐给别人吗?』

会。就算是就着我读它读了三个月这点,为了让别人觉得我这三个月没有在浪费时间,都该推荐。

……开玩笑。就书本身而言,也是值得推荐的。至少读这本书前后的确很多事都能让我换个角度想了。而且考虑到我今后想学的东西也有混沌涉及(Actually, Chaos is everywhere.),有机会的话会系统学一下。当然,先把数学搞好。

但至于推荐,我个人觉得读英文未免有点太找虐(其实是我阅读能力太差吧喂,又或者是数学物理什么的真的不是我的真爱),也是知道今天才看到有中文版,但不知道翻译怎么样,但退一步说,语言不管,这本书的内容是绝对有保证的。


『那么是什么样的内容呢?』

至于内容本身:一旦涉及到具体实验操作和理论推导,我就停止理解了……

书中其实也没有讲太多理论的东西,毕竟是个科普向的定位(所以看到亚马逊的书评上说,“是比较浅显的科普,专业从事这方面的就不用读了”的言论,特别想一巴掌抡过去,这种变相秀优越的,打死就好了)。但无论怎样就有种缺憾,就好比讲莫扎特而一首莫扎特的音乐也不放给你听的那种缺憾。不过也还是大概理解了一些比较浅显的部分,感觉还是很神奇的。

(说道缺憾,我不觉得这个锅该作者背。书中隔两段就有让人精神一震的吐槽,感觉作者为了书的可读性还是尽力了的。所以这锅…还是扔给我的阅读能力吧。)

比如Lorenz“你没法预测一年以后的今天的天气,就算科技再发达也不能,就像海森堡没法同时测出位置和速度一样。”

比如Mandelbrot“其实你连一条海岸线的长度都量不出来。”

比如Barnsley用几个方程式在电脑上画出了一张fern(蕨类的叶子),一次命中,和他的图画书的fern长得一样。

还有就是比如门格海绵的无线表面积和零体积。比如心脏跳动是用混沌维持的。比如木星的红斑是气旋。不仅是气旋,是混沌的气旋。

一言以蔽之,读完这本书,我还是不知道混沌到底是个什么,不知道Mandelbrot的那些方程是怎么算出来的,不知道闪电如何分形、蕨类如何分支、水龙头如何滴水。但至少我知道那些一说起混沌就会跳出来的图案和例子,那些闪电、蝴蝶效应、雪花、木星红斑是为什么要出现在这个地方,以及它们想要表达什么。对入门感觉挺够的。

还有就是科学史了。


『科学史?』

并不是很久远的历史,是“1980年代的、短短几年之间爆发出的一个新科学的历史”。而这里面体现了科学界常有的模式:

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互相撕

而二者一起鄙视生物学家,因为生物学家“很少知道任何微积分以外的数学”(是吗,我中了一枪,不好意思我会努力补救的)

而气象学家从来都被忽略(因为最开始发现混沌的Lorenz是气象学家,然后他的成果被忽略了好几年)

还有:

新科学出来的时候就算是对的,就算论文写得逻辑严谨,实验做得滴水不漏,也会被质疑,然后头两个新科学的殉道者总是会被抨击或遗忘。如果这门科学登堂入室的时候那几个殉道者还活着,就会被拉出来欢迎颁奖,然后出现一些很感人的场面。

由此令我想到,即便是科学界这样严谨、以真理为上的领域,人们也还是会有意无意地喜欢那些自己了解的事情,摒弃自己不了解的事情。能对所有研究保持谦卑的科学家,尤其是出了名获得了地位还能这样的科学家,真的太少太少了。

而且这不怪科学家。这就是人之常情啊。

另外一个感慨就是,对于一门科学或是一门新发现,真的是时候到了大家怎么都会给发现出来、建立起来。不只是东方和西方同时发明了玻璃/眼镜,牛顿和莱布尼兹同时发现(发明?)了微积分,而混沌这门学问,一旦有了电子化的计算设备,无论是TI84还是IBM的计算机,无论面前坐着的是气象学家还是无聊的数学家还是医生,都能发现,诶,这数据里有混沌。

之后就慢慢连起来,发现每个学科里都有混沌。就好像造出大船和六分仪以后去航海,发现大陆之间是连着的、每片大陆都有人一样。大家都互不认识、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但就是特别开心。


『一言以蔽之?』

就是这张图。我觉得这张图能概括这整本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作者还是写了那么长。读后记的时候发现作者本身好像也是曾经研究这个的人。于是立刻就原谅了他把这本书写这么长。

毕竟每个人的研究对自己就是西施。如果不是,才不好呢。


个人渣翻:回首过往,Mandelbrot发现不同学科的科学家对他的科学都呈几个悲哀地有规律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总是一样的:你是谁,你为什么对我们的领域感兴趣?第二个:你的这些和我们做的研究有什么关系,还有你怎么不能在我们了解的基础上解释你的东西?第三:你确定这是标准的数学过程吗?(对,我确定。)那么为什么我们没发现它?(因为它是标准的,但是很晦涩。)

[ 版权归作者所有。侵删。 ]


『槽点?』

整本书324页(算上注释和致谢350页),我读到305页的时候,出现了第一个中国科学家的名字。而这只是众多排比之中被at了一下。

不是吐槽书,是吐槽中国科学家。

另外一个槽点。读完这本书拿起一本小说,第一次看页码就已经过去了十页。第一天读了几个小时发现竟然已经读完小说的一半了。感叹为什么小说这么有吸引力(刚刚已经把小说读完了,是To Kill A Mockingbird)。

还有一个槽点。前几天十八岁生日,下定决心要在生日当晚读完这本书。然后一口气读了近一百页以后,就要胜利了,读到了那个研究心跳规律的科学家在实验室里电自己的心脏把自己电死了的故事。

书:“第二天,当他的研究伙伴在实验室里发现他的时候blahblahblah……研究伙伴揣测,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大概也揣测到了%#*@的电击对心脏是有致命作用的。”

我感到脊背发凉,虽然当时才两点,我也立刻脑补出了n个因为熬夜导致猝死的案例。转头关灯睡了。

……头一次决心在一晚上/n天内/n小时后读完某本书没读完的。叹气。



(这就一千五百字了?那么就这样吧。 )


评论

热度(11)